國立屏東大學大武山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

國立屏東大學大武山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

1121115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學位學程籌備會議通過

1121117日大武山學院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
一、大武山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位學程)為規劃及審議所屬專業課程,特依據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,訂定本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本委員會委員由五至七人組成,以學位學程主任為當然委員,其餘委員由本校專任教師、校外專家學者或業界代表及學生代表(含畢業生)等人組成。

三、本委員會委員由學位學程會議推派產生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

四、本委員會之執掌如下:

(一)學位學程專業課程之規劃。

(二)定期檢討必、選修課程之學分與分配。

(三)本學位學程課程內容及大綱之審查。

(四)其他與課程有關事宜之審議。

五、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。

六、本委員會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,始可開議,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,始得為決議。

七、本要點經學位學程會議、院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本規章負責單位:大武山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