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屏東大學大武山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事務會議設置要點

國立屏東大學大武山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事務會議設置要點

1121115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學程籌備會議通過

1121117日大武山學院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
一、為討論教學、研究及其他有關學程事務事宜,依據大學法及本校組織規程訂定本校大武山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程)事務會議(以下簡稱本會議)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本會議以學程主任為當然委員,由邀請院長、副院長、授課教師或相關行政主管共 5~7 名,簽請校長核定聘任組成。

三、本會議討論事項如下:

(一)本學程發展計畫及預算。

(二)本學程教務、學生事務及總務等重要事項。(三)本學程內部各種重要章則。

(四)其他重要事項。

四、本會議由學程主任召集,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。

五、本會議開會時,學程主任為主席,學程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時,由出席人員中互推一人代理主席。

六、本會議討論有關學生權益之提案時,得邀請本學程學生代表若干人列席。七、本會議為明瞭校務之實際情況,得邀請本校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列席。 八、本會議如因事實上之需要得延請學者或專家列席。

九、本會議應有過半數人數之出席,始得召開;出席人員過半數同意,始得決議。

十、本會議之決議案件除應陳報核備後方能執行者外,餘均按案件之性質,分別交由有關人員負責執行。

十一、本要點經學程事務會議、院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本規章負責單位:大武山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